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4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庞国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071),持本公司股份 6,307,08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3.29%,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份5,227,081股,股权激励股份
1,080,000股)的董事、副总经理庞国强计划在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18,5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8%。在此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庞国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庞国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庞国强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形式
减持公司股票。
一、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07,081 3.29% 6,307,081 3.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6,770 0.59% 1,126,770 0.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80,311 2.70% 5,180,311 2.7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庞国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庞国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