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7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8,62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91,769,000股的0.30%,回购价格为 5.16 元/股。
2、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191,769,000股减至191,190,375股,公司将发布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
2、2019 年 7 月 5 日至 2019 年 7 月 14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方式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
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4、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向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11 月 12 日。
6、2020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批准。
8、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注销完成后公
司股本由 19,321.00 万股变更为19,176.90万股。
9、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等业绩考核指标调整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等调整。
10、2020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修订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1、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认为: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目标,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规定,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规定的部分需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490,125股;另由于原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8,500股。
二、本次部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回购注销原因:
1、公司原14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由于原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8,500股。
2、根据公司《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对公司层面业绩的考核要求,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达到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考核规定,当期未解除限售的部分490,125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如下标准解除限售:
1、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10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8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3、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5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以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如下标准解除限售:
1、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10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8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3、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5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若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达到上述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可以申请按
对应比例解除当期限售股份,未解除限售的部分,则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回购注销。
公司 2020 年度(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02,619,263.55
元,2018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88,774,206.55元 ,2020 年度较 2018 年度
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3.29%,达到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规定,当期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0,125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78,625股。
(二)回购价格、资金来源
根据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
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5.16 元/股。公司就本次激励股回购事项
支付的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请见《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28)。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91,769,000股减至
191,190,375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851,438 30.17% -578,625 57,272,813 29.9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917,562 69.83% 0 133,917,562 70.04%
三、股份总数 191,769,000 100% -578,625 191,190,375 100%
本次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