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3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宋瑞霖、郑斌、温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 年
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十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115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602,619,263.55 元,较上年同期 553,255,391.08元上升 8.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091,164.30 元,较上年同期 37,328,950.93元提升 10.08%。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
计师鉴证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117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核查,华西证券认为:易明医药2020年度对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
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121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现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1,091,164.30 元,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 464,501.97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16,817,403.67 元,减去 2020
年实施的 2019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7,670,760.00 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249,773,306.00 元,资本公积余额 236,388,212.95 元。
根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规定: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如下标准解除限售:
1、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10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8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3、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5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以 公司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按如下标准解除限售:
1、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90%,10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8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3、 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50%解除当期
限售股份。
公司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考核年度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60,261.93万元,相比 201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3.29%,达到 50%解除当期限售股份的考核规定,则当期未解锁部分按规定需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 490,125股。
另公司原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按规定取消该等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8,500 股。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578,625 股。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1,769,000 股,扣除
上述回购的 578,625 股,余 191,190,37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 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5,295,23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
章程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 15,295,230.00 元,占公司 2020 年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 40,626,662.33 元的 37.65%。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其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审计服务的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