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2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上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此次拟公开发行 4,743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1.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
2.青稞茶系列健康产品新建项目;
3.营销网络整合及建设项目。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6〕262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4,743万股新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43 万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742.5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56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82.58 万元,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存入本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87,425,800.00
减:承销商发行费用和保荐费 21,200,000.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14,400,034.93
募集资金净额 251,825,765.07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506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16 年募集资金总额 287,425,800.00
减:发行费用和保荐费 21,200,000.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14,400,034.93
2016 年 11 月 28 日募集资金净额 251,825,765.07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净额① 8,087,161.90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16,299,498.32
减:购买理财产品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545,21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068,218.65
加:赎回理财产品 -
加: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净额② 145,458.65
加:偿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报告期内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5,847,803.01
减:购买理财产品 -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365,874.29
注: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净额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111,481.85 元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 24,319.95 元后的净额。
②报告期内理财收益净额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46,378.65 元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 920.00 元后的净额。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有保本约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214.73 万元,募集资
金累计实现理财净收益 823.26 万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825.79 万元,减:银行手续费 2.52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54.52 万元,公
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36.59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
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
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
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
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 账户余额
类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8 0004 2910 0011 015 活期 10,309,250.74
西藏易明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
西雅医药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1 3000 0052 2307 活期 1,811,390.77
科技股份 牡丹新城支行 账户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 1388 1225 4737 账户 86,311.12
四川维奥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制药有限 牡丹新城支行 1001 3000 0054 8811 账户 3,158,921.66
公司
小计 15,365,874.29
(三)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16、17 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中银广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会同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6 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维奥制药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与维奥制药签署借款协议,并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在成
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维奥制药会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新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