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8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帆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6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255,041.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1,665.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072,139.49元,减去2018年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1,383,200.00元,至本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86,992,315.04元,资本公积余额224,109,331.45元。
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9,7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691,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本公司的分红承诺:“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及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情况下,公司上市后三年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共派发现金红利5,691,600.00元,占公司2018年实现的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可分配利润24,303,375.55元的23.42%。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7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2528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公正、客观、及时、准确地完成各次审计任务,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如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将独立董事薪酬调整为20万元/年(税前)。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9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全资二级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续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135,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三年,本借款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蒙脱石原料药、制剂生产线及配套仓库建设项目”。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关于和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聘任单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