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4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236.05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9%。3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对应限制性股票7.5245万股。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6月7日到2022年6月16日通过公司工作平台和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公示期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截至2022年6月16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4、2022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 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宜,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审议,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7、2022年8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共88人,授予价格5.21元/股,共计470.26万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健验字 [2022]378号”验资报告。
8、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马继戟、何屹能、范娟、孙琳君4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6.84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的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6.84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4,460.0327万股变更为24,429.1927万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 [2023]36423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6.84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3.42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4人。
9、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6月12日,授予股数为20万股,授予人数为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6月29日,并在中登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10、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5081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甘霖共1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8382万股限制性股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王海峰、赵金余共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199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3名原激励对象共计12.0372万股限制性股票。
13、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何正光、尤睿共2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9627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原激励对象共计5.9627万股限制性股票。
14、2024年6月,公司在中登公司已办理上述合计17.999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9.127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9人,预留授予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935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
15、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赵龙飞、史朝勇、高俊共3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7366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因2023年度个人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本期解锁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7.5245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 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与首次 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12个月。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4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6月22日, 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8月30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于 2024年8月30日届满。
(2)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50%
售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 50%
售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6月12日,
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6月29日,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4年6月29日届满。
2、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除限售条件。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