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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1

和胜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 5 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

  6、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71,926,84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1.41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1,850,68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38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6,16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7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341,77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5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265,6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2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76,1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7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36,690,8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7%;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霍润(持股数量为 2,190.2787 万股)、黄嘉辉(持股数量为 1,333.2742
万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2024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71,926,42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2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霍润(持股数量为 2,190.2787 万股)、黄嘉辉(持股数量为 1,333.2742
万股)、李建湘(持股数量为 9,613.4983 万股)、李江(持股数量 1,047.6406 万股)李清(持股数量 794.0544 万股)、宾建存(持股数量 1,079.7605 万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1,926,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 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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