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787,952.1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8,387,101.1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9,838,710.11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498,041,129.60 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279,942,7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53,189,128.77 元(含税),所余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尚待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