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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和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理财产品种类: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2.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
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信托产品等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的产品,其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相关投资产品。上述 5 亿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在本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货币基金、国债、国债逆回购、信托产品等低风险或中低风险的产品。

    4、额度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内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和胜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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