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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24 深市 和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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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关于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和胜股份:关于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和胜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建成投产、实施,广东和胜
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与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恒筑”)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合同签约价格为人民币 115,301,174.47 元,合同工期预计 260 个日历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审批权限为公司董事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合同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中天恒筑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7517015884(3/7)

        注册资金:壹亿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蒋金生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 520 号

        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06 月 26 日至 2033 年 06 月 2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城乡市容管理;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天恒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拥有工程施工相关资质,具备履约合同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全称):安徽和胜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MX1、MX2 厂房、MX4、MX5、MX6
仓库、MX12 消防泵房、MX13 生产污水处理站、门卫室 2、门卫室 3 工程

    2、工程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金柱南路与长沟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3、工程内容:总建筑面积 75,300.52 ㎡(MX1、MX2 厂房、MX4、MX5、MX6
仓库、MX12 消防泵房、MX13 生产污水处理站、门卫室 2、门卫室 3 的建筑、结
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抗震支架、厂区室外工程等)

    4、承包范围:《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MX1、MX2 厂房、MX4、MX5、MX6
仓库、MX12 消防泵房、MX13 生产污水处理站、门卫室 2、门卫室 3 的建筑、结
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抗震支架、厂区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室外局部道路以及与市政道路的连接(含电缆沟、地沟)、室外给排水、围墙(包括永久围墙)、室外电气工程、室外消防工程、抗震支架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工业大风扇安装和空调安装、地面固化及绿化工程不在本次的承包范围内。


    5、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 2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
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4 月 13 日

    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 12 月 27 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且不低于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壹亿壹仟伍佰叁拾万壹仟壹佰柒拾肆圆肆角柒分

    合同总价(小写):¥115,301,174.47 元

    (五)合同生效

    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自承包人缴纳足够履约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证金担保函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合同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了不同的违约责任;主要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误期赔偿、向对方提出索赔、支付违约金等方式。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署将有利于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项目“新能源汽车高端部件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建成投产、实施并提升公司产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该项目建成后,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生效条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由于项目施工有一定周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受到市场、政治、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工期延误、不能按时竣工、验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及披露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浙江中天恒筑钢构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安徽和胜新能源与中天恒筑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子公司与中天恒筑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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