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7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10
月 14 日在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建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
到期,为保障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
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至 2020 年 11 月 22 日。
关联董事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工作顺利推进和实施,公司决定将上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
延长至 2020 年 11 月 22 日。
关联董事李建湘先生、李江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和胜工业铝材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