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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24 深市 和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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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3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2日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5:00至2019年3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湘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4日

  7、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人)共10人,代表股份132,079,1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92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2,074,7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92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805,5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801,1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004,1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04,1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李建湘(持股数量为55,054,624股)、霍润(持股数量为20,825,421股)、金炯(持股数量为18,085,298股)、黄嘉辉(持股数量为9,791,964股)、李江(持股数量为8,310,028股)、宾建存(持股数量为8,206,222股)、李清(持股数量为6,670,970股)、张良(持股数量为4,130,429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32,079,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805,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以上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