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公告。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8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2146),并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
2019年3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46号),并于次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年3月27日,公司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公开披露,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以上公告均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3月23日公开披露,其中包含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情况的预计,敬请投资者查阅。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