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1-004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浩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0年9月完成2,304,21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凯中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施转股情况持续发生变动,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7,076,385股。公司根据变更后的总股本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涉及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照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89,380,291股计算,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86,814,087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
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按照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287,076,385 股计算,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86,122,915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视情况依法做相应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规范运作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要求,公司对规范运作重点聚焦的治理水平、
财务报告质量、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并购重组、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各项承诺的履行、选聘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重点问题进行逐个梳理,深入自查,编制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运作情况的自查报告》,并报送深圳证监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