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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5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8-020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8]4129号审计报告,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109,080,640.54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08,064.0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4,134,352.17元,扣除2017年已分配2016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9,998,095.1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2,308,833.54元。

    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90,329,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6,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股东分红回报五年规划》的规定。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我们同意本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