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06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
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4年6月24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86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合计增持金额200.0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
截至2024年6月26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共3位人员。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目前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赵海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902,900.00 0.13%
2 何应胜 财务总监 40,000.00 0.01%
3 庄粱 董事会秘书 0 0.00%
合计 942,900.00 0.14%
2、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均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二、已预披露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提升投资者信心。
2、增持金额:增持主体本次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400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不低于(元) 不高于(元)
1 赵海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000,000.00 2,000,000.00
2 何应胜 财务总监 500,000.00 1,000,000.00
3 庄粱 董事会秘书 5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 4,000,000.00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实施期限:自2024年6月24日起三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在二级市场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本次增持实施结果
2024年6月25日(增持首日)至2024年6月26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86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增持金额共计人民币200.0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 增持总数占公 增持金额
体 司总股本比例 (元)
2024 年 6
赵海峰 月 25 日至 集中竞价 941,100 0.13% 1,000,194.30
2024 年 6
月 26 日
2024 年 6
何应胜 月 25 日至 集中竞价 461,100 0.06% 500,129.00
2024 年 6
月 26 日
2024 年 6
庄粱 月 25 日至 集中竞价 461,600 0.06% 500,153.80
2024 年 6
月 26 日
合计 集中竞价 1,863,800 0.26% 2,000,477.10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增持主 增持方式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
体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赵海峰 集中竞价 902,900 0.13% 1,844,000 0.26%
何应胜 集中竞价 40,000 0.01% 501,100 0.07%
庄粱 集中竞价 0 0.00% 461,600 0.06%
合计 942,900 0.14% 2,806,700 0.39%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完成后相关增持主体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