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 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097,387.85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9,140,862.1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当年不计提盈余公积。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472,432,358.4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68,402,159.25 元。
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应收账款较高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3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