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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22 深市 中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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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关于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中装建设:关于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 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9
名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36 万股,回购价格为 3.59 元/股,占回购前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075%。

    2、截至本公告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713,652,200 股减少至 713,598,600 股。

    3、本次回购注销金额 201,876.84 元。

    4、经计算,“中装转 2”的转股价格仍为 5.14 元/股。

    一、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
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 年 8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
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并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等相关事项。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原激励对象庄俊兴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彭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放弃获授相应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9人调整为 57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600 万股,上述两人的限制性股票由名单中的其他激励对象予以认购,授予价格为 3.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同时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7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7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2019 年 9 月 20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2020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6 名激励对象因 2019 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16 人有部分比例的
限制性股票在 2020 年无法解锁。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2020 年 11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
注销。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杨战、李强、蔡则宝、陈九天、解金平、于桂添等 6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497,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陈玉凤、徐小建等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6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6 人有部分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无法解锁。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 122,5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除骆小明、董网生、萧仕林、叶华升因个人原因离职不满足解锁条件外,其余激励对象共计38 人满足解锁条件,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84,400 股。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骆小明、董网生、萧仕林、叶华升等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C”,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9 人有部分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无法解锁。公司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 53,6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5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考核结果为“C”,其第三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可解锁比例为90%;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丧失解锁资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600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2019、2020、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70元/股调整为3.59元/股,回购数量为53,600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53,600股,应支付回购款192,424.00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总计201,876.84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713,652,200 元减少至713,598,600 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713,652,200 股减少至 713,598,600 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3,081,970  8.84%        -53,600    63,028,370  8.83%

  高管锁定股        56,700,937  7.95%            0    56,700,937  7.95%

  首发后限售股        6,327,433  0.89%            0      6,327,433  0.89%

 股权激励限售股          53,600  0.01%        -53,600            0  0.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650,570,230  91.16%            0    650,570,230  91.17%

  三、总股本        713,652,200 100.00%        -53,600    713,598,600  100.00%

    注:截至 2023 年 3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713,598,600股;上述表格中高管锁定股加首
 发后限售股的比例之和大于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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