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106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
名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6.00 万股,回购价格为 3.59 元/股,占回购前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38%。
2、截至本公告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9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同时实施,因此2019年和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合计回购注销 957,000 股限制性股票。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21,445,836 股减少至 720,488,836 股。
3、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中装转 2”的转
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 6.28 元/股。
一、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020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调整后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31 名变为 113 名,股票数量仍为 728.84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调整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调
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公告》和《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2021 年 2 月 4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1 年 6 月 16 日,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于桂添、谢运强等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46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通知债
权人的公告》。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于桂添、谢运强等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原因涉及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公司决定对其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46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
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64 元/股调整为3.59 元/股,回购数量为 460,000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6.00万股,应支付回购款
165.14万元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总计166.05万元,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111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6,828,4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9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同时实施,因本次回购对象中的于桂添参与了2019年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此2019年和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涉及回购人数为7人,合计回购注销957,000股限制性股票。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
票的注销事宜已经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721,445,836 元减少为 720,488,836 元。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预计2019年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21,445,836 股减少至 720,488,836 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9,894,563 11.07% -957,000 78,937,563 10.96%
高管锁定股 56,564,562 7.84% 0 56,564,562 7.85 %
首发后限售股 12,041,101 1.67% 0 12,041,101 1.67%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288,900 1.56% -957,000 10,331,900 1.43%
二、无限售流通股 641,551,273 88.93% 0 641,551,273 89.04%
三、总股本 721,445,836 100.00% -957,000 720,488,836 100.00%
注: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之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股票 49.70 万股之回购注销
事项将与本次回购注销同时进行,详见《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业绩承诺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