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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22 深市 中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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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中装建设: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6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层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共计17人,代表股份249,961,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473%。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9,175,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538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1 人,
代表股份 78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8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5人,代表股份89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39%。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9,885,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8%;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5660%;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9,885,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8%;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5660%;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9,885,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8%;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5660%;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9,885,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8%;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5660%;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9,885,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8%;反对 6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2%;弃权 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5660%;反对 6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154%;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86%。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9,885,8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8%;反对7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8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660%;反对7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9,885,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8%;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1.5660%;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修订<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49,885,87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98%;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0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同意 8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660%;反对
7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3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提案《选举庄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庄展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何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选举林伟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提案中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累积投票数          累积投票  中小投资者累

    非独立                                  总数占出  积表决占出席

 序          同意累积投票  中小投资者股数  席会议有  会议中小投资  表决
    董事候                                  效表决权  者有效表决权  结果
 号    选人  总数(股)    (股)

                                              股份数比  股份总数的比

                                                例          例

1    庄重    249,886,078    818,800          99.97%    0.33%          当选

2    庄展诺  249,884,078    816,800          99.97%    0.33%          当选


3    何斌    249,884,07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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