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21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票如未能在股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票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即 2020 年
9 月 21 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74)。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373.6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6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76)。
2、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2020 年 11 月 4 日、2020 年 12 月 2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78、2020-192、2020-203)。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7)。
4、截至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票 728.84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1.01%,购买的最高价为 7.97 元/股、最低价为 7.08 元/股,已支付
的总金额为 5,604.85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票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股票用于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的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减少。
七、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的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回购股份: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68,883,770 股的 25%。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