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0-15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或“公司”)发展战略的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 号”文核准,深圳市
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 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7,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218,015.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6,031,984.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75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8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募集资金余额
诺投资金额 投资总额
1 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 29,730.70 29,730.70 10,139.21
2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9,608.97 6,041.51 -
3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12.15 4,698.36 -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283.15 1,042.52 -
5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
总计 67,634.97 59,513.09 10,139.21
注:表格中各项数据加总数与总计数存在小数点后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 10,139.21
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全部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 29,730.70 万元,预计总
建筑面积 64,000 平方米。其中木制品加工车间 18,000 平方米,幕墙加工车间
15,000 平方米,门窗加工车间 15,000 平方米,办公楼 8,000 平方米,宿舍楼 8,000
平方米。
截至到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厂房已建设完毕,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原有木制品加工和门窗加工竞争过于激烈,自建方式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匹配,因此,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木制品加工车间和门窗加工车间的设备采购等相关投入。原木制品加工车间和门窗加工车间已建成厂房将用于公司其他生产经营使用。公司结合幕墙加工车间的实际建设情况,后续还需要投入 1,143.27 万元。综上,公司拟将本项目的投资规模调整至 22,498.75 万元,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8,995.94 万元(含累计利息和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慎重决定。本次调整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事项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装建设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万联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