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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22 深市 中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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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4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层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庄重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

    二、会议出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下同)共计16人,合计持有股份365,30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0,000,000股的60.8843%。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股份282,75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25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人,

代表股份82,55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758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3人,代表股份

52,06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772%。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7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4024%;

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16%;弃权47,731,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1.7170%;反对 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795%;弃权5,9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35%。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7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4024%;

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16%;弃权47,731,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1.7170%;反对 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795%;弃权5,9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35%。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7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4024%;

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16%;弃权47,731,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1.7170%;反对 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795%;弃权5,9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35%。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7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4024%;

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16%;弃权47,731,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1.7170%;反对 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795%;弃权5,9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35%。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7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4024%;

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16%;弃权47,731,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1.7170%;反对 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795%;弃权5,9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35%。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7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4024%;

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16%;弃权47,731,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6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1.7170%;反对 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795%;弃权5,9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35%。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7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4024%;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16%;弃权47,7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6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7170%;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795%;弃权5,9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35%。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82,75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7.4024%;反对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5316%;弃权47,7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066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11,30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21.7170%;反对 34,81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8795%;弃权5,93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035%。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包括子提案《选举庄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庄展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何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选举林伟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提案中候选人由出席会议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累积投票数          累积投票   中小投资者累

     非独立                                    总数占出   积表决占出席

序            同意累积投中小投资者股  席会议有   会议中小投资   表决

     董事候  票总数(股) 数(股)        效表决权   者有效表决权   结果

号    选人

                                                股份数比   股份总数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