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1-063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为:按照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距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二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242,626,6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7*****965 HAO HONG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自公告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不会发生总股本的变动。
五、咨询办法
1、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
2、联系人:于长亮
3、电 话:022-66389560
4、传 真:022-6625277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