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45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朝勇先生、周炎先生、黄小莲女士、徐向科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93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07%,上述人员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8,73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7%。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高级管理人员陈朝勇先生、周炎先生《股份减持完成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持有股份以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减 持期间 减持方 式 拟减持 数量 拟减持 股数占
( 股) 总股本比例
周炎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30,016 0.0130%
2020 年 11 月 18 日
陈朝勇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28,654 0.0124%
2020 年 11 月 18 日
黄小莲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16,814 0.0073%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徐向科 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23,250 0.0100%
2020 年 11 月 18 日
合计 - 98,734 0.0427%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上述人员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股 东名称 减持期 间 减持方 式 减 持数量 成 交均价 减 持占总股
( 股) (元/股) 本比例
周炎 2020 年 5月 25 日-5 集中竞价 30,000 207.4013 0.0130%
月 26 日 交易
陈朝勇 2020 年 5月 22 日-5 集中竞价 28,600 205.3636 0.0124%
月 26 日 交易
合计 - 58,600 - 0.0254%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减持股份58,600股, 陈朝勇先生、周炎
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剩余尚未减持的股份将不再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 质 本次减 持前持有股 份 本次减 持后持有股 份
名称 股数 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 股份 120,064 0.0519% 90,064 0.0389%
周炎 其中:无 限售条件股份 30,016 0.0130% 16 0.00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 90,048 0.0389% 90,048 0.0389%
合计持有 股份 114,616 0.0496% 86,016 0.0372%
陈朝勇 其中:无 限售条件股份 28,654 0.0124% 54 0.0000%
有限售条 件股份 85,962 0.0372% 85,962 0.037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范围内,减持行为未违反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陈朝勇先生、周炎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陈朝勇先生、周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剩余尚未减持的股份将不再减持,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