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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6

凯莱英: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3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HAO HO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17,996,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99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8,489,5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88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9,507,2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0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3人,代表股份14,757,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7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650,4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7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8,107,2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反对7,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7,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1,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3%;反对14,9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42,6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5%;反对14,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887,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1%;反对7,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648,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5%;反对7,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6%;弃权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39%。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9、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989,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750,4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7,17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孙艳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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