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4-034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3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路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436,66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70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341%。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2,3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0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 200,868,295 股,其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5,525,200
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等回购股份没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95,343,095 股。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8,274,3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989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51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62,3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候选人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274,3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8%;反对
162,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反对 162,3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马天禄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天天、杨婧雯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