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3-023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得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2 年年末总股本 200,868,295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分配股利30,130,244.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采用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868,295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6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5 天津市桂发祥麻花饮食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3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乔璐
咨询电话:022-8811118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