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发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桂发祥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6]2094 号文《关于核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31,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7,180,000 元后,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94,020,000 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9,590,500 元后,A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84,429,500 元(以下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1428 号验资报告。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88,839.6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16,824,423.24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67,605,076.76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金额的差异人民币15,244,502.24 元为收到到期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利息并扣除了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
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8111401012800161252 9,398,881.73
中信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8111401012600161251 73,450,697.27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16 年 11 月 14 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 月 25 日,公
司及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天津)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888,839.62 元,具体使用情况
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1.鉴于市场环境和消费需求的变化,考虑到公司战略布局需要以及实际实施
情况,经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调整
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和金额分配,并延长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
状态时间。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公
告》,详细介绍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具体情况。
2.考虑到疫情影响和市场不确定性,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
配置资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延长募投项目预定达
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详细说明了延期的具体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 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194,550,500.00 元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完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0095 号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94,550,500.00 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相关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
节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
67,605,076.76 元,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决议缩减空港经济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麻花生产线建设规模,增加营销网络建设的投入,同时延长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2.考虑到疫情影响和市场不确定性,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延长募投项目预定达
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
告》,详细说明了延期的具体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桂发祥《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桂发祥《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桂发祥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通过审阅资料、沟通询问等多种方式,对桂发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桂发祥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桂发祥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林煊 于宏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2 4 2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4,429,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88,839.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678,38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6,824,423.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86%
项目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行性是
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资总额 总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