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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发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8

桂发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1-048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3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国东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五)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502,0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960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051%。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 204,800,000 股,其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3,931,705 股,根据
相关法律规定该等回购股份没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0,868,295 股。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501,5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959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04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相关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1 选举冯国东为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1.2 选举李铭祥为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1.3 选举周峰为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1.4 选举马洪涛为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1.5 选举龙剑为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1.6 选举田瑞红为非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冯国东、李铭祥、周峰、马洪涛、龙剑、田瑞红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25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周立群为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2.2 选举张俊民为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2.3 选举史岳臣为独立董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 0 票。

    周立群、张俊民、史岳臣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25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3.1 选举赵丽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3.2 选举王菲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3.3 选举徐燕青为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选举票数 67,501,520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993%。

    赵丽、王菲、徐燕青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孙红、张俊泉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9 月
25 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李铭祥因利益冲突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数共计 710,289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6,791,23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

    鉴于境外发起人股东退出,公司不再是外商投资企业,决议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67,502,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企业类型变更、相关法规修订,决议废止原《公司章程》、启用新《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67,502,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502,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502,0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天天、刘云龙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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