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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3

东方中科: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7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注销 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6.90 万份。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 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股票期权 6.9 万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发表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上述事项。


  2、2020 年 5 月 13 日,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
意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20〕55 号),原则同意东方中科实施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员
工邮箱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 年 5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的预留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公司全体
员工邮箱将公司本次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
议。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7、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 1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授予
价格 16.05 元/股,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
  8、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7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14.00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手续,预留授
予价格 32.10 元/份,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9、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对《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由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3.41 元/份调整为 23.20 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2.10 元/份调整为 31.9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7.00 万份;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5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3.20 元/份调整为 23.14 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95 元/份调整为 31.89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7.00 万份;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50 万股。

  二、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目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行权期结束部分期权尚未行权,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拟注销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6.9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五、监事会和律师意见

  1、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7名激励对象行权期结束部分期权尚未行权,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拟注销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6.90万份。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的数量符合《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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