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4-063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
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
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半数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马凝晖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马凝晖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及以上人员简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议案二: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故监事会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且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7名激励对象行权期结束部分期权尚未行权,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拟注销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共计6.90万份。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核实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对上述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此次调整符合相关股权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时,监事会对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 63 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部分 36 名,限制性股票部分 27 名)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 3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57.1200 万份股票期权及 27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65.0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行权/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