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2-064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
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4、额度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投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审批程序合规。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程序,以防范可能的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