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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1-08-30

东方中科: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4 号文核准,截
止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止,本公司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8,34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9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0,566,400.00 元,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 24,500,000.00 元后,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存入本公司账户 116,066,400.00 元,另扣减其余
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9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3,676,4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11 月 4 日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350004 号验资
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201 上半年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6 年度,本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2、2017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5,787,258.75
元 , 尚 未 使 用 的 金 额 为 79,218,568.12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77,889,141.25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791,481.67 元,理财产品收益 537,945.20 元)。

  3、2018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
募集投项目 19,414,437.72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
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5,201,696.47 元。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9,399,613.66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7,037,339.66 元,专户中七天通知存款 25,000,000.00 元,合计42,037,339.66 元。

  4、2019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
入募投项目 24,072,296.3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
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9,273,992.82 元。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32,378.9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333,928.59 元,结构性存款 18,000,000.00 元,合计 18,333,928.59元。

  5 、 2020 年 度 , 本 公 司 以 募 集 资 金 直 接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9,499,504.6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
接投入募投项目 78,773,497.51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037,834.72元,七天通知存款8,000,000.00元,合计9,037,834.72元。

  6、2021 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
接投入募投项目 1,705,621.76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0,479,119.27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7,347,654.0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6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20000001306400013358550 和 20000001306400013357243,南京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开 设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为 :
0512220000000012。

  2016 年 11 月公司已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行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两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批准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裕支
行 2000000130640001335724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698016169。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已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以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技
术服务和测试中心项目,相关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698016169 变更为一般户。

  2018 年 12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投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0512220000000012 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民生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630763731。

  2019 年 10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4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5G 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
 规定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设 1 个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民生银行北京万柳支行    630763731      活期    7,347,654.03

    合    计                                  7,347,654.03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扣除手续费 17,821.19 元(其中 2021 年上
 半年手续费支出 0 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和理财收入
 3,162,160.58 (其中 2021 年上半年收入 15,441.07 元)

    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详见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 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同意终止技术服务和测试应用中心项目,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其 利息和理财收益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入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电子

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延期一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完成投资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
项目延期一年,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投资并达到变更后的预期
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进行变更,营销服务网点拟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重庆、杭州、绵阳、沈阳、济南、合肥、厦门变更为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终止重庆、沈阳、合肥、济南及厦门营销服务网点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北京、上海变更为上海,终止北京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变更后,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继续实施,投资总额调整为 2,220万元,用于广州、郑州、天津、杭州、绵阳营销服务网点,以及上海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本公司将以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解决资金缺口。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更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将上述营销服务网络和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5G 及半导体电子测量仪器租赁经营性资产扩充项目。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6 年 11 月 1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5,316,609.32 元,2017 年 4 月 5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5,316,609.3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01350015 号《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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