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5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
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
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审核,公司股东提名魏伟女士、金晓帆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提名魏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提名金晓帆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逐项表决方式。
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