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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中科:关于投资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3

东方中科:关于投资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6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实际需求,优化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申请在北京市投资不超过 5.6 亿元(人民币,下同)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及承担单位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充分考虑目标市场容量和竞争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本项目计划建设设东方中科运营总部 1 座和技术研发服务中心 1 个,其中运营总部按照商业写字楼建设,以满足总部各部门日常运营需要。

    3、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拟选址于北京市区域内,项目建设用地需按国土部门招拍挂程序取得。目前,公司尚未取得项目的建设用地,能否竞拍到合适的土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建设尚存在不确定性。

    4、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 13400 平方米。

    5、建设周期

    拟定为 24 个月(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项目开工后)

    6、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额不超过 5.6 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及自筹解决。

    7、项目用途

    新建成后的办公楼将作为公司运营总部和技术研发服务中心办公所在地,其中运营总部按照商业写字楼建设,以满足总部各部门日常运营需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北京市投资不超过 5.6 亿元人民币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及签署购置土地等相关文件、合同,同意公司购置本次建设用地约 13,400 平方米(具体以土地竞拍结果为准)。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建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公司未来业务的高速发展、科研能力的提升,以及人员规模的扩张提供有力的支撑,从而完善公司“一站式”综合服务商商业模式,提升面对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2、优化调整资产结构。通过提高固定资产占比,既可以完善公司资产结构,也有利于增强公司信用和外部投资人信心,同时也为公司后续加大研发、生产投入,奠定资产基础。

    三、效益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促进我国电子测试测量综合服务业的发展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的科技进步和创新,也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社会整体综合成本。

    2、经济效益分析:本项目为运营总部和技术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是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办公场所所需,提高产品技术和加强客户服务而建设的项目。

  四、监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该事项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建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投资建设公司运营总部及技术研发中心的事项,也同意将本次投资建设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运营总部和技术研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是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办公场所所需,提高产品技术和加强客户服务而建设的项目,有利于完善公司“一站式”综合服务商商业模式,提升公司竞争优势。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风险提示

    1、本项目建设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本项目可能存在不能成功竞得建设土地的风险。该建设土地需公开竞拍,公司存在可能无法成功竞拍该地块的风险。

    3、本项目建设可能存在项目进展未达预期、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等不确定性的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风险。

    4、本项目建设成本金额较大,存在影响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可能性。

    5、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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