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36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日:2020 年 5 月 15 日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92.00 万份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95.95 万股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
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公司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2.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753.82 万股的 1.22%。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股本总
权数量(万份) 权总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主要骨干人员(41人) 192.00 92.75% 1.22%
预留 15.00 7.25% 0.10%
合计(41 人) 207.00 100.00% 1.31%
(四)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获授期权数量
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 33%
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
第一个行权期 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
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 33%
第二个行权期 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
权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 34%
第三个行权期 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若预留部分于 2020 年授出,则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
时间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 33%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 33%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
第三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 34%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于 2021 年授出,则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
时间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 5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的股票期权 自预留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完成登记 5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述两项指标均
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公司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且上述两项指标均
第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公司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上述两项指标均
第三个行权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②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于 2020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1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
预留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述两项指标均
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公司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
预留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且上述两项指标均
第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公司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
预留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上述两项指标均
第三个行权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若预留部分于 2021 年授出,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
预留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5%,且上述两项指标均
第一个行权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2022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公司2023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以2019年业绩为基数,
预留的股票期权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且上述两项指标均
第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同时,公司2023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5%。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 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当年度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 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 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A/B/C,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 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未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其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由公司注销。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