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0-01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的规定,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将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4、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属于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理财产品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
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投资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关于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此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实际资金状况,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审批程序合规。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控程序,以防范可能的风险。
(二)监事会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