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4-042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
查,第六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刘义先生、岳清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提名许志先生、刘宝华先生和倪得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许志先生、刘宝华先生、倪得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其中刘宝华先生为会计学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特别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兵先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968 年生。曾任成都金牛企材经营部负
责人,1998 年起先后创办成都市富森木业工贸有限公司、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等。刘兵先生长期从事商贸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商贸经营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装饰建材家居卖场行业有深刻的理解,曾获 2018 年度“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荣誉称号。现任四川省家居品牌商会会长、四川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常务会长。
刘兵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27,100,886股,持股比例为43.70%,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兵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和董事、总经理刘义先生的弟弟。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云华女士,副董事长,1962 年生。1998 年起与刘兵先生共同创办成都市
富森木业工贸有限公司、郫县富森木业有限公司,2000 年与刘兵先生、刘义先生共同创办本公司。曾荣获“四川省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活动积极分子”、“改革开放 30 周年中国建材流通风云人物”、 “中国家居产业杰出女性”、“2020 安永亚太区成功女性企业家”等称号。现任全国工商联家具装饰业商会定制家居专委会执行会长。
刘云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207,345,600 股,持股比例为 27.70%。
刘云华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刘兵、董事和总经理刘义的姐姐。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云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义先生,董事、总经理,1966 年生,管理学博士。曾任成都市营门口农
信用社主任,2000 年与刘兵先生、刘云华女士共同创办本公司。刘义先生曾获得“5.12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先进个人”、首届“成都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成华区建区 20 周年最具影响力人物”、“2010-2011 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劳动模范”、改革开放 40 年“四川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经营者”、“四川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在 2016-2021 年期问,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捐资助学等光彩事业和慈善公益事业,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荣获光彩事业突出贡献奖。刘义先生现任成都市成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成都市工商联副主席、成都市零售商协会会长、成都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成都市爱国拥军联合会常务副会长、成都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副会长、成都市企业诚信促进会副会长、成都市成华区私营经济协会会长、成华区工商联名誉主席、成华区爱国拥军联合会会长。
刘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65,165,760 股,持股比例为 8.71%。刘义
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刘兵先生的哥哥,为副董事长刘云华女士的弟弟。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岳清金先生,董事、副总经理,1972 年生,本科学历,EMBA。曾任剑阁县
粮食局下属国有企业办公室主任、副站长、站长等职务,2006 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为成都市成华区第八次党代表。
岳清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02,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1%,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清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5 月出生,博士学
历,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教务处副处长,兼任宜宾西南财经大学长江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曾任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刘宝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 年 10 月出生,博士
学历,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四川大学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2021 年 9 月至今,任
四川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
刘宝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宝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倪得兵先生,男,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2000 年 4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助教;2002
年8月至2007年7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2007年 8月至2011
年 7 月,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0 年 12 月至今,任电子科
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1 年 8 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