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 2021-013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分
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财务概括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27,599,762.60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773,298,519.8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2,827,553.46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 755,981,925.06 元,本期提取盈余公
积金 39,282,755.35 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386,588,690.92 元。
二、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为体现对股东的切实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讨论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1,739,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51,043,556.0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如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则扣除已回购部分股份),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
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