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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7 深市 黄山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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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胶囊: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4-028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99,098,1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27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75,650.59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 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9,098,1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4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01 月 0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01 月 0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01 月 0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 月 0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旌德县篁嘉工业园区篁嘉大道7号

  咨询联系人:张文政、汪宝珍

  咨询电话:0563-8630512

  传真电话:0563-8630198

    七、备查文件

  1.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