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
15—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李合军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32,901,19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43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2,850,1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4.41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1,0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019,87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4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968,81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32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1,0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71%。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其中包含 4项子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8.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8.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8.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8.0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72,0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191%;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2,853,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0%;反对 47,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