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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胶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黄山胶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2-015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7日上午9:15-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旌德县篁嘉大道 7 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超彪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91,191,6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6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1,186,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2.68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76,4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49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71,4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9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9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通过视频参会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1,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议案 2.00 《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1,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1,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1,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1,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1,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1,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91,6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程贤权、贺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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