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31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黄山胶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余春明先生合计质押股份数量为56,060,500股,累计质押股份
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春明先生的通知,获悉余春明先生
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东 第一大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 为补 质押开 质押到期 质押用
名 股东及 (股) 比例 比例 为限 充质 始日期 日 质权人 途
称 一致行 (%) (%) 售股 押
动人
履行股权 履行股
转让意向 权转让
余 2021年5 相关协议 珠海易燊 意向相
春 是 26,060,500 46.49 17.69 是 否 月 19 日 (注)约 企业管理 关协议
明 定之期限 有限公司 (注)
届满止 之质押
约定
注:根据余春明先生与中源坊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
签署的《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和放弃意向性协议》和于 3 月 17 日签署的《关
于股份转让相关事项之补充协议》,以及中源坊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发出的《通知函》,余春明先生与中源坊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指
定的珠海易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珠海易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签署了《股票质押协议》(以上协议及通知函合称:股权转让意向相关 协议),约定余春明先生将未被质押的 26,060,500 股股份质押予珠海易燊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余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名 (股) (%) 份限售和 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 冻结数量
(股) 比例(%)
余
春 56,060,500 38.05 56,060,500 100.00 38.05 56,060,500 100.00
明
余
超 5,100,000 3.46 0 0.00 0.00 0 0.00
彪
合
计 61,160,500 41.51 56,060,500 91.66 38.05 56,060,500 100.00
注:余春明先生、余超彪先生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 的“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中限售数量系高管锁定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 量比例超过 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与其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余春明先生,中国国籍,地址: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近三年曾在其控制的核心企业黄山胶囊担任董事长职务,现任公司党委书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为余超彪先生,中国国籍,地址: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近三年曾在其控制的核心企业黄山胶囊担任总经理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余春明先生、余超彪先生合计持有其控制的核心企业黄山胶囊的股份比例为 41.51%。黄山胶囊深耕主业三十年,主营业务:明胶空心胶囊和肠溶明胶空心胶囊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黄山胶囊总资产为 91,605.42 万元,净资产为
76,856.55 万元,负债总额 14,748.87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847.74
万元,利润总额 5,440.87 万元,净利润 4,749.10 万元;流动比率 479.11%,速
动比率 427.38%,资产负债率 16.10%。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黄山胶囊总资产为 97,513.60 万元,净资产为
77,981.73 万元,负债总额 19,531,87 万元;2021 年 1 月-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213.50 万元,利润总额 1,256.71 万元,净利润 1,125.18 万元;流动比率
410.66 %,速动比率 363.92 %,资产负债率 20.03%。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余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0,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9.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36%,对应融资余额 15,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0 股,余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截至目前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4、公司控股股东余春明先生质押比例较高,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5、本次股份质押目的和用途为:根据余春明先生与中源坊实业(深圳)有
限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暨表决权委托和放弃意向性协议》
之第 2.2 条第一款约定:“(1)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支付定金(见本协议第 2.1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甲方股份锁定豁免议案、上市公司通过交易所问询(如有),并且,本协议第 3 条的尽调完满完成后,甲方将未被质押的股份质押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股份总计 26,060,500 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9%。办理完毕质押手续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主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 亿元(包括定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即本次支付人民币1.7 亿元),该笔资金仅限用于甲方解除被质押的股份(以下简称“解押资金”)”。
根据中源坊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发出的《通知函》,“现
第一笔解押资金支付的约定条件已经满足,我司依照主协议约定指定珠海易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做为上述诚意金付款人(已获其同意),同时指定珠海易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做为上述股票的质权人(已获其同意),与您商洽并签署《股票质押协议》”,据此,余春明先生与相关方签署《股票质押协议》并将 26,060,500 股股份质押予珠海易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本次质押完成后,余春明先生收到对方支付的第一笔解押资金将专项用于解除此前的质押股份(质押股份数量 30,000,000 股,对应融资余额 15,000 万元)。截至目前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物、偿还部分本金、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7、控股股东余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通知函;
2、股票质押协议;
3、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4、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