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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7 深市 黄山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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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胶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黄山胶囊: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1-005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021年1月1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公司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韦遥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 余超彪先生、叶松林先生、项先理先生、范剑先生。

  2、独立董事:陆银娣女士、李旭红女士、沙风先生。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余超彪先生(主任委员)、叶松林先生、陆银娣女士。
  2、审计委员会:李旭红女士(主任委员)、项先理先生、沙风先生。

  3、提名委员会:陆银娣女士(主任委员)、余超彪先生、沙风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沙风先生(主任委员)、陆银娣女士、范剑先生。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柳有成先生(监事会主席)、张澍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韦遥凌先生。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余超彪先生。

  2、副总经理:常丰凯先生、叶松林先生、项先理先生。

  3、董事会秘书:项先理先生。

  4、财务总监:董雪女士。

  5、审计部经理:金丽英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汪宝珍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63-8630512;

传真:0563-8630198;
电子邮箱:xxl@hsjn.com、wbz@hsjn.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 7 号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

 简历:

    1、余超彪:男,汉族,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机修工、车间主任、营销部经理、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旌川智造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董事长,安徽德容制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超彪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5,100,000 股,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
 一。与公司控股股东余春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叶松林:男,汉族,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公司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销 售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叶松林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85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项先理:男,196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安徽省旌德德青麻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安徽绩溪龙川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项先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4、范剑:男,汉族,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公司机修、电工、车间班长、车间主管、车间主任、篁嘉园区总负责;现任公司洪川厂区总负责。

  范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5、陆银娣:女,汉族,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国 INSEAD 国
际商学院 EMBA。曾任苏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经济和合作科副科长、苏州医药对外贸易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美国礼来制药中国亚洲公司全国高级商务总监、礼来贸易公司总经理;曾任北京万户良方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兼任特聘药品生产和流通行业专家。

  陆银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李旭红:女,汉族,197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教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税务系主任,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导师,清华大学会计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税收学博士,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FIPA),英国资深财务会计师(FFA)。现任北京嗨学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旭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沙风:男,汉族,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北方事务所、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敬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沙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柳有成:男,汉族,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工程师、执业药师。 曾任安徽旌德制药有限公司化验员、化验室主任、质保部长;安徽先求药业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副总经理;公司 QC 部经理、服务部经理、研发部经理;现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首席质量官。

  柳有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9、张澍:男,汉族,198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上海松田床业有限公司行政部副
经理;现任公司流程信息部副经理。

  张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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