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19-038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持有公司股份35,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5561%)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春明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6,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73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230%)的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汪红时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538%)的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松林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08%),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23%)的公司监事朱观润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上述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期间不减持。
公司接余春明先生通知,获悉其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
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减持时间过半及减持完毕或减持区间结束但未减持完毕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
名称 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总股本
的比例
余春明 集中 首次公开发 2019-12-10 至 20.31 440000 0.51%
竞价 行前股份 2019-12-17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数量(股) 占总股本
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5150000 40.56% 34710000 40.05%
余春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87500 10.14% 8347500 9.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6362500 30.42% 26362500 30.42%
二、其他相关说明
余春明先生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