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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6 深市 和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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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8

*ST和科: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
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
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5 条
“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4.6 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是否适用

              具体情形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不适用,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3 年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业绩预告及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预沟通情况,目前公司不适用任一
 元。                                情形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
 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
 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
 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8,107.05 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6,866.7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
 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的情形。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由“和科达”变更为“*ST 和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
 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 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 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 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
 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本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在本公告披露后的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3),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7,800 万元至-5,500 万元、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范围
为-9,500 万元至-7,200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为 11,600 万元至 14,800 万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范围
为 11,000 万元至 14,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审工作仍在进
行中,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最终财务数据
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前或者之后的净利润为正值或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高于 1 亿元,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2023 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公司相关风险警示撤销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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