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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16 深市 和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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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补充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ST和科: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补充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22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7.05 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6,866.73 万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将以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或年度审计报告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所列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12
月修订)》4.6 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具体情况;上一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应当说明涉及事项是否消除,仍未消除的应当说明具体情况;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与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重大分歧。”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并与年审会计师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沟通交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和
信正在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执行包括函证、访谈等在内的各项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公司也将继续按照计划积极推进年报编制、配合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目前暂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和情形,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和信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历次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7 日、2024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
计后的 2023 年年度报告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
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
 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 虽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 因不符合第 9.3.7 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 公司 2023 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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