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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30

和科达: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2-05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已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徐霁先生、王冠芳女士、曾麒麟先生、沈颖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刘程先生、纪贵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由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2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独立董事候选人刘程先生、纪贵宝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程先生、纪贵宝先生已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与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和候选人提名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徐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 11 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位。曾就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零售事业部总经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销售管理总部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徐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徐霁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王冠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 年 4 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
学士学位。曾就任深圳市中航健康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冠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冠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王冠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冠芳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曾麒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
历。2000 年-2020 年在深圳市神州动力数码有限公司任职,历任客户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曾麒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麒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曾麒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曾麒麟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沈颖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 年 6 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
曾任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债权部项目经理、中天国富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vp)、中天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融资部总经理、深圳市盐田区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沈颖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颖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沈颖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沈颖涛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

  1、刘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 12 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曾
就任深圳凤凰置业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宇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刘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刘程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纪贵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3 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
曾就任深圳市枫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万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纪贵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纪贵宝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纪贵宝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纪贵宝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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