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
股东瑞和成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是 否 为 控 股 本 次 解 占公司总
股 东 名 股 东 或 第 一 除 冻 结 占其所持 起始日 解除日期 执行人
称 大 股 东 及 其 股 份 数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量
瑞和 16, 广州市公
成 是 000, 53.35% 16% 2021-11-22 2022-8-22 安局天河
000 区分局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 占其所持股份比 占公司总股本
量 例 比例
瑞和成 29,990,000 29.99% 4,126,293 13.76% 4.13%
截止目前,瑞和成所持股份累计被标记数量为 0 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
的数据外,公司未收到与本次部分解除司法再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
2、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债务逾期以及仲裁情况如下:
因瑞和成与和科达原控股股东覃有倘、龙小明、邹明协议转让股权交易中双方存在分歧,导致瑞和成应付给原控股股东覃有倘、龙小明、邹明股权转让尾款合计人民币 2,000 万元逾期,原控股股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深
圳国际仲裁院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仲裁书》裁定瑞和成应向原控股股
东支付股权转让款、利息及仲裁费等合计人民币 20,351,799.68 元(违约金另
计)。由此事项导致瑞和成持有的公司股票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被深圳市龙
华区人民法院冻结 998,758 股、2021 年 12 月 3 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
669,253 股,目前瑞和成正与原控股股东协商解决该事项,以上瑞和成持有的两笔被冻结的公司股票合计 1,668,011 股存在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4 日